一、吳中區(qū)住房保障對象準入條件
1.具有蘇州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連續(xù)滿5年以上(含5年),且蘇州市吳中區(qū)戶口連續(xù)滿2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
3.家庭收入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二、住房保障方式
1、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以申請租賃住房補貼、租金減免和輪侯配租廉租住房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
2、城市低收入家庭以申請租賃住房補貼、租金減免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共有產(chǎn)權型、完全出售型)等多種住房保障形式;
3、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購買完全出售型、共有產(chǎn)權型類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三、住房保障對象的認定
1、最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低保邊緣和區(qū)總工會認定的特困職工家庭及其人員;
2、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門認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380元(不含本數(shù))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員。以后與市區(qū)標準同步調整;
3、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門認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900元(不含本數(shù))以下的家庭及其人員。以后與市區(qū)標準同步調整;
四、家庭住房面積的認定
1、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名下的,現(xiàn)有或五年內發(fā)生轉移、拆遷的所有私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以及現(xiàn)居住的未拆除無證建筑,購置的房改住房(含已轉讓或拆遷的)等均納入家庭住房面積;
2、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住房面積÷共同居住家庭成員
五、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發(fā)放標準
1、家庭租賃補貼住房面積,以申請人家庭住房保障人員應有的住房保障面積減去自有住房面積的不足面積部分進行差額計發(fā)。
2、租賃補貼標準
最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補貼:城區(qū)一人戶、二人戶、三人(含以上)戶為20、17、15,木瀆、胥口分別為18、15、13,開發(fā)區(qū)、度假區(qū)、甪直、東山、臨湖為16、13、11;
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補貼:城區(qū)二人戶、三人(含以上)戶為12、10,木瀆、胥口分別為10、8,開發(fā)區(qū)、度假區(qū)、甪直、東山、臨湖為9、7;
六、申請住房保障需要提交材料
1、書面申請:誠信說明家庭成員的住房情況、家庭住保人員的經(jīng)濟收入情況等;
2、家庭成員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以及《蘇州市吳中區(qū)住房保障對象戶籍情況審查表》;
3、家庭住房證明:私房產(chǎn)權證、公房租賃證、其他住房說明材料;
4、經(jīng)濟收入證明: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交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濟證》或特困職工家庭《救助證》;
低收入家庭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需提交家庭住房保障人員的各類經(jīng)濟收入證明及材料;
6、提交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7、誠信填寫《蘇州市吳中區(qū)住房保障申請審批表》、《蘇州市吳中區(qū)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申報審批表》;
七、申請受理辦法
1、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住房保障的審查工作,先由街道審查公示,房管、民政、公安部門分別認定申請家庭住房、收入、人口情況。